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命运与共、众志成城,取得了疫情防控方面的重大阶段性成果,并于近期举行了盛大的表彰活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疫情的负面影响。为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上级部门要求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更加稳妥地处理执行案件。
小赵生意不顺,货物砸在手里,没有销路,银行十几万的贷款到期,还钱无门。小赵和父亲老赵名下有一套房产,于今年六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今年八月中旬要过户时,发现过户不了,原来是被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七月份查封了。
小赵找过来,请求解封,卖房子后还钱。银行出于谨慎,不敢答应,想让法院卖房子。
但这样一来,不仅耗费时间,而且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会让小赵家更加困难:现在他们一家五口人挤在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中。
执行人员详细了解了卖房的经过,并让小赵提供担保人。父亲老赵主动提供担保,并交出了自己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卡抵押在法院,承诺小赵不还,他来还。之后,按照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办理了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接收卖房款。随后,执行人员对该卡进行了冻结。
执行人员汇报给执行局领导及法官,经过合议庭研究,同意解除查封。之后,买房人完成过户。大约一个月的样子,买房人的房款打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监管账户。
“王法官,钱到了。”执行人员赶到蚌埠,依法扣划。申请执行人了解到小赵父子曾经都是军人,免除了部分利息。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