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借款有纠纷 调解化矛盾
作者:张业顺  发布时间:2020-10-12 10:37:47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1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万元,并约定每年利息为55000元,借款当天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借款3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后原告多次催要欠款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人员接到卷宗后,考虑到该案的金额较大,承办法官通过了解相关案情,多次联系原被告,通过多次联系被告了解到被告拖欠的原因,后耐心细致的沟通原被告双方关于借款的争议,后从法律和情理进行分析和劝导,最终化解了各方的矛盾,在法院的主持下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