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庙法庭通过多次组织调解,成功处理一起因四轮机翻车受伤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调解由接受劳务方分期赔偿伤者60000元。
孟某起诉到法院称:杨某近年承包河坝土地近千亩,雇佣了刘某等人为其干零活。今年4月,刘某在为杨某承包的土地浇水时,四轮机子出现故障,刘某请孟某开着自己的拖拉机去帮助将故障的四轮机带到杨庙街上维修,在下坝子时,由于两个机子之间的索引绳被裹到后来四轮机的前轮上,造成后面四轮机翻车,驾驶员孟某被摔下沟里,造成肋骨锁骨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现要求刘某和杨某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21万元。
立案初期,承办人认真审查了起诉材料,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可以调解处理,便电话联系了各方当事人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且态度激烈,争执不下,诉前调解未能成功。开庭审理后,各方对自己过错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孟某认识到自己在驾驶四轮机时,操作不当,未确保安全,愿意作出让步,杨某也愿意分期进行赔偿,孟某撤回对刘某的起诉,案件得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