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周六,接当事人举报:被执行人阿右的轿车出现在县城某小区内,五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组长程伟带领陆旭、张雷、戴驰等干警,立即赶往现场,依法控制了车辆,不多时,阿右也出现了,被一道拘传到法院。
事情要从3年前说起,2017年2月阿右因资金紧张,向朋友小天提出借款请求,通过支付宝转账3笔,共计金额41000元,微信转账3笔,共计金额19000元,口头约定使用到当年5月偿还。但后来只还了大部分,还有17700元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均未果。
无奈,小天选择起诉,昔日的朋友对簿公堂。事实证据清楚,法院最终判决阿右偿还小天17700元。但阿右仍没有履行,小天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本案依法终本。
这天小天发现阿右的车辆,赶忙把信息提供给法院,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五河法院执行讯问室,经过程组长耐心劝导,阿右同意车辆暂扣法院,保证3天内偿还全部欠款,否则接受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离开法院就忙着去筹集案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