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接执行报警电话后,五河县法院强制执行组在程伟组长带领下,快速出击,将在泗县境内出现的欠款人阿少拘传到法院。
阿少2013年1月向老赵借款65000元,后经老赵多次催要,至2018年阿少只陆续还款20000元,后又联系不上。故老赵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5000元。
阿少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但事实证据材料清楚,最终法院判决阿少偿还老赵借款45000元。
执行中,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老赵在泗县发现阿少行踪,于是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阿少现在手头不宽裕,无法还款。报告领导后,将要依法对阿少司法拘留。不曾想,下午的时候,案件迎来转机:阿少的叔叔很有实力,且与老赵关系不错,并向老赵承诺代替阿少还款,获得了老赵的谅解。
程组长做好相关手续后,阿少悬着的心放下了,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