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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引起纠纷 法官成功化解矛盾
作者:王海涛  发布时间:2020-11-16 10:10: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溜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该起案件案情较复杂,原告曾两度起诉,原被告双方矛盾较深。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终于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

随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7年2月2日订婚,随某给付见面礼36000元并为王某购买戒指、衣物等物品。2018年3月3日,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随某又给付100000元彩礼。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发生矛盾,并解除婚约,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其母亲返还彩礼120000元。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知晓双方积怨已久,如果判决可能会引发双方更大的冲突,故承办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到庭,以便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为避免激化矛盾,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分别调解,并耐心细致阐明法律规定,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成功调解该起案件。

法官寄语:近年来,由于闪婚闪离等现象频发,因彩礼返还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加。按照农村习俗,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一种给付,但《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彩礼虽然是一种习俗,但不应提倡,男女双方缔结婚姻还是多一点真心付出,少一点利益交换,方能获得一份真情相守。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