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上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8月,被告葛某驾驶厢式货车超速行驶与姚某驾驶电动车相碰,又碰撞道路中心护栏,至姚某受伤,姚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葛某与姚某分别负此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肇事车辆仅投保了商业险50万元,此起事故造成了巨大损失,远超了保险公司投保金额,且被告葛某家庭困难,经济能力有限,并要求其打工处老板承担全部赔偿,各方当事人也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在开庭当日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件还是更适合调解,判决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矛盾。便休庭组织调解,经历了三小时后,终达成了各方满意的方案,除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621000元外,被告方也履行了赔偿款36000元,双方的矛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