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上法院姚鸿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刘某当庭支付原告丁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
原被告双方都在商贸城做小生意,俗话说同行是冤家,因商贸城某店铺租赁转让问题产生矛盾。被告刘某于2020年5月往原告店铺中,以去店里看衣服为理由,去找原告丁某麻烦。
刘某到店后将丁某店内的部分衣服扔在地上,并用手撕扯丁某头发,抓其面部,厮打过程中丁某被打倒在地,丁某倒地之后,被告刘某用其穿的凉鞋打丁某的头部和面部多次,并当拉架的人面辱骂丁某。经鉴定,原告丁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受伤住院8天。事发后,被告既不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也未向原告表示道歉,原告无奈向本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与双方进行沟通。法官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调解的深入进行,原被告双方争执渐渐变小,被告认识到了错误,并愿意赔偿原告损失,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矛盾终被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