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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不还款 扣留工资促案结
作者:李建成  发布时间:2020-11-25 09:55:13 打印 字号: |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人师表更应如此,但被执行人周某某作为一名退休教师欠人钱财却迟迟不还,最终法院通过扣留工资将该笔欠款还清。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通过扣留被执行人工资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的案件。

被告周某某儿子周某在怀远县白莲坡镇白莲坡村建设四间三层楼房,被告妻子找到原告黄某某要求定做窗户。后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周某某协商制作事宜,当时双方约定价格为每平方米135元,被告在原告记录丈量具体尺寸及价格的纸上签名确认。原告先为被告制作并安装了窗框,在安装窗户的时候,因原、被告对窗户的尺寸产生争议,原告将窗户拉到被告家后未予以安装。按照原、被告约定的价格及丈量的尺寸,原告计算的窗户款共计17395元,被告在支付了5000元后,余款一直没有支付。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周某某支付原告黄某某窗框、窗户款10895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调查,周某某系退休教师,有退休工资。于是执行干警通过扣留被执行人周某某的工资,顺利将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