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牛肉汤内加罂粟 老板获刑六个月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20-11-25 10:02:35 打印 字号: | |

固镇一牛肉汤店的老板,在汤内添加罂粟,随后,被监管部门发现,可谓是害人害己。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明:2020年8月2日至同年8月6日,被告人刘某在其经营的牛肉汤的料包内放入29颗罂粟,后将料包放入牛肉汤内,加工出售给前来消费的顾客。固镇县城关镇市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料包,并将刘某饭店内提取的牛肉汤进行检测,该牛肉汤内罂粟碱残留量为181ug/kg,吗啡残留量为196ug/kg,可待因的残留量为77ug/kg。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