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外出打工时与他人同居,导致家庭破碎,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固镇法院任桥法庭依法审理该起案件。
据悉,2002年6月,陈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04年2月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先后生育一儿一女,本是幸福的一家,不料,却因为妻子外出打工时与他人同居,同居男子还打电话恐吓陈某,让陈某与杨某离婚,最终导致陈某对杨某失望至极,为了不让孩子和家庭再受打击,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和妻子杨某离婚。
法院立案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协议:原告陈某与被告杨某离婚;婚生子女均由原告陈某抚养,抚养费自理。
法官提醒: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选择走入婚姻殿堂,就需要夫妻双方相互的忠诚和尊重,决不能将婚姻视同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