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11月26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炬、常斌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搜查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集团首要分子陈炬、常斌分别为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被告人陈炬等人成立安徽省固镇县双赢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赢公司)。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炬以“稽查队”名义,招募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公安局离职辅警,为“稽查队”统一配发制服、证件、稽查车辆,逐步形成了以陈炬、常斌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王涛、王永平、宋昕亮、闻凡为重要成员,以黄伟、王新法、张磊、陈峰、孟小飞、王智刚、王康康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陈炬、常斌等人为阻止外地销售的烟花爆竹流入固镇县境内市场,最大限度的攫取经济利益,以“稽查队”为依托,组织、安排被告人王涛等人长期对固镇县境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采取殴打、设卡点拦截、追撵、强行别停送货车辆、进店及住宅随意查扣、没收烟花爆竹、驻守等方式进行“稽查”,同时还利用双赢公司有权签订供货协议的权利,把持本属于安监部门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权,胁迫经营户购买不低于预设的订货标准的货物,常年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搜查、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炬、常斌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是固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法检两长共同履职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也彰显了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法治固镇、平安固镇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