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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诉至法院和解
作者:张彦钱  发布时间:2020-11-30 10:16:5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1月17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借款产生的纠纷。

原告刘某诉称,原告刘某与被告廖某系从小就认识的朋友,关系非常好,长大后原被告两家也经常来往,被告彭某与被告廖某系夫妻关系,被告自2011年起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陆续于2011年11月1日、2015年3月1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10月1日、2018年10月1日、2019年8月22日出借给两被告借款本金88万元,其中2019年8月22日被告彭某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上注明利息6万元,合计94万元,两被告也分别向原告出具借条和欠条合计6张。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予归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经济困难,需要分期偿还,希望原告给予一定宽限期限,原告鉴于被告经济确实困难,且考虑到与被告的多年朋友关系,最终同意被告分十年偿还完毕。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共计拖欠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940000元,两被告于2021年偿还原告借款40000元,自2022年至2030年,两被告每年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该案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