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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担保成老赖 欠债不还被严惩
作者:李建成  发布时间:2020-11-30 10:30:44 打印 字号: | |

替人担保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很多人因为担保成为被执行人,更有甚者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因担保人拒不还款,最终被司法拘留。

王某与常某系朋友关系,2007年1月25日,王某由常某担保,向赵某借款30000元并约定月息1.5分。后王某给赵某出具借条一份,常某以担保人的身份在该借条上签名。因王某到期未还款,赵某将王某和常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某借款本金30000及利息(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6年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两被告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财产。通过申请人举报,法院依法拘传担保人常某。但常某一再表示,自己只是担保人,不是用钱的人,不应该找他。执行干警依法向其解释了法律规定,但被执行人常某依然拒不还款,怀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