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男子做梦也没想到朝夕相处,打算结婚的女友竟会偷偷记录自己的微信支付密码并借此盗取钱财。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9年7月,被告人黄某和被害人张某通过抖音APP软件认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9月1日黄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张某的手机向自己微信转账45000元,黄某将该笔钱款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和消费。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取得被害人张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