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弟之间因装修产生纠纷,竟先后鉴定三次,怀远法院对该装修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后,一方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多次组织调解,近日,这起持续两年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
原告赵某(化名)多年前跟被告尹某(化名)的父亲作装修学徒工,两人一直以师兄弟相称。三年前尹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自己忙于生意,请师兄赵某为其装修房屋。装修前,双方口头约定装修完再根据装修情况结算装修款,两人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房屋装修好后,赵某与尹某在工程量及装修款数额上出现分歧,逐渐产生纠纷,双方的家人也介入其中,矛盾越来越大。最后,赵某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装修工程进行了鉴定,鉴定出尹某应当支付装修款140000元,赵某以此为依据将尹某告上法庭。尹某在收到诉讼材料后,为推翻赵某的鉴定结论,在举证期间也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案涉工程产生装修款70000元。
审理中,法官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双方积怨过深,都以“争口气”为由,拒绝接受调解。鉴于双方提交的鉴定报告均存在瑕疵,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房屋装修造价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110000元。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由尹某支付赵某装修款110000元。宣判后尹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终,经二审法官反复调解,尹某一次性支付赵某装修费80000元,双方终于了结了长达两年之久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