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司法更不容被践踏。女子为让亲属获得假释支付12万元,亲属刑满释放才惊觉被骗。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某(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6年9月,被告人肖某以帮孙某的妹夫阮某办理假释为名,先后收取孙某人民币12万元,肖某收到钱后未帮阮某办理假释,并将12万元挥霍一空。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退赔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有从轻处罚情节,经社区影响评估,具备适用缓刑条件,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