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来促使被执行人还款,是法院常用手段之一。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孙某与年某本是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男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后三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三万元,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利息。离婚手续到手后,孙某违背当时签订的协议,没有给付年某三万元。年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给付三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孙某于2020年10月1日给付年某25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给付年某5000元。但孙某到2020年10月1日后未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年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冻结了孙某名下常用的银行卡。案件立案第三天后,孙某主动找到法院的执行人员,将25000元及未到期的5000元全部还上。至此,该案得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