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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法院干警执行返回途中勇救失火车辆
作者:王阳阳  发布时间:2021-01-14 14:56:07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月11日中午12:30许,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程伟、张雷、陆旭,由驾驶员刘龙驱车返回法院途中,在经过344国道与国防路交叉处的转盘附近时,见一辆货车燃起大火,果断靠边停车,开展施救工作。

   这是一辆回收废品的货车,上面装满回收来的废品。大家帮着丢掉上面的易燃物,以保住货车这一重要生产工具,取来灭火器,扑灭货车上最后的火苗,并拨打了119火警电话。

   初步分析,可能是收来的废品中混入烟头之类的易燃物;货车箱敞口,开动中,风助火势、火长风威,最终酿成了火灾。

    警车上还带着拘传回来的被执行人,需要返回法院进一步开展执行工作。见火势控制住后,程伟组长招呼大家返回,并嘱咐车主等候消防员后续处置。在货车主的感谢声中,警车开动了。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