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擅自停车被堵,冲动处置获罪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21-01-20 10:15:26 打印 字号: | |

占用他人的停车位被堵,竟开车强行将他人车辆抵开,造成车辆毁损。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超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购买了万达悦府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因长期不在此居住,该车位一直被他人占用。2019年8月7日晚上,李某回到万达悦府居住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一辆奥迪车占用便把自己的凯迪拉克轿车横停在奥迪车后方挡住去路。次日早上,张某超准备开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被堵,通知物业工作人员要求通知车主,因物业人员未能联系上李某,物业公司的保安携带挪车器前来协助将凯迪拉克轿车挪开。保安到达现场后,被告人张某超对保安说话方式不满,遂驾驶奥迪车向后倒车,抵住凯迪拉克轿车右后门位置,将车辆抵开,导致凯迪拉克轿车右侧车门被撞凹陷,右后侧车门有划伤痕迹,右后翼子板有被撞坏痕迹,右前翼子板与右前门处明显变形。经鉴定,凯迪拉克轿车的中等市场修复价格为人民币6536元。嗣后,被告人张某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超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超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