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上,五河县人民法院2位副院长1名审判员通过了表决任命:任命王瑞菊同志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鹏同志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雪雪同志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瑞菊同志供职发言
陈鹏同志供职发言
庄严宣誓
3名新任命同志领取了任命书,并现场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