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岭的杨某到固镇县人民法庭杨庙法庭起诉小单,要求返还彩礼22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小单返还杨某76000元及两个价值50000元的手镯。
杨某诉称,他已年近四十,离异后一直想再次成家,认识小单后,在相处过程中多次给小单转款和购物,也带着小某和其儿子多次外出旅游,共花费40余万元,近期发现小单与其他异性来住密切,双方现已不能保持恋人关系,要求小单返还给付的款项。小单庭审中辩称其没有与他人来往,这些都是杨某自愿赠送,她愿意返还两个手镯,不愿意返还现金。
经审理查明,双方相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小单庭审中认可双方关系,结合杨某给小单购买各种礼物及床上四件套,加上平时带小单和其子出去旅游等情况,结合证人的陈述,杨某给付小单款项具有彩礼性质。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相识时间较短,因琐事产生矛盾,现已分手,小单应当酌情返还杨某给付的财物,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