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尚凯飞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受到了最高院表彰。
尚凯飞自2010年12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怀远县人民法院以来,先后在立案庭、行政庭、包集法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忠诚履职,严于律己,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勇担审判重任,近三年审结各类民商案件1700余件。因在各个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怀远县优秀团干部、怀远县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怀远县优秀公务员、县政府“三等功”、怀远县第三届“五四奖章”、“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蚌埠市优秀法官,并多次获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