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蚌埠两级法院主动将其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大局统筹谋划,“三维度”构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立体保护格局,实现维权效能最大化、维权服务多元化、维权机制长效化,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市中院被评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有两个庭室先后被评为市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市“巾帼文明岗”,2019年民一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两级法院有10余名女干警荣获“巾帼文明标兵”等称号。
内部维度:立足审判优化职能,推进维权效能最大化
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充分整合立案、民事、刑事、执行等审判资源,互相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提前评估和告知风险,推动维权工作规范化。立案庭专设心理咨询室、母婴室,开设维权咨询热线,畅通维权渠道。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慎重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将严肃执法与维权工作有机结合。2012年至2020年,龙子湖区法院少年法庭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50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75人,拘役39人,宣告缓刑232人,判处管制21人,单处罚金18人,轻刑率达74.62%。在依法惩治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同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正确处理倾斜保护与平等保护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行妇女儿童适当照顾和优先原则,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2012年至202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含继承)案件41272件,审结41090件,调撤率达64.01%。借助“江淮风暴”攻坚战,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拖欠、拒不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的,强化执行措施,保障胜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
外部维度:多方联动拓展延伸,推进维权服务多元化
两级法院以司法审判为主阵地,致力维权职能拓展延伸,打造多元化参与维权服务格局。加强与工、青、妇、残、劳动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相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召开司法协助工作座谈会,在如何对确需救助妇女、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达成共识;与团市委共同成立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室,联合举办“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大型法律宣讲活动。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中邀请妇联、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团体人员参加未成年案件“圆桌审判”,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在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赡养、抚养等纠纷过程中,与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合作,广泛邀请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与乡镇、企业、学校、村庄等联合,选定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与所在地妇联、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协作共建多项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
制度维度:建章立制强化保障,推进维权机制长效化
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蚌埠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研究制定《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2020年蚌埠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妇女维权合议庭、巾帼文明岗等为载体,立足审判职能,细化保护措施。研究出台《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实施细则(试行)》,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研究制定《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规程(试行)》,确保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与市妇联联合出台《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关系和谐稳定。两级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实现诉讼与非诉调解无缝对接。逐步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组织人民调解员、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工作。怀远县法院积极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固镇县法院以诉调对接工作站为支撑,以司法协助员为纽带,前移关口,整合资源,积极搭建中心、庭、站、员“四位一体”的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建立。龙子湖区法院依托互联网建起联系社区的QQ群,指派法官配合社区化解社会矛盾,拓展法院联系社区新渠道。蚌山区法院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城南新区设立“驻企法官工作服务站”,零距离化解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中女性员工较多企业纠纷;禹会区法院与区妇联、教育等部门建立家事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开展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案件回访,为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解决救助费用,打造柔性家事审判文化,让法官有温情、家事审判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