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利用信息诈骗,诈骗未成年人杨某三万余元。近日,固镇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嵇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嵇某按照上线(QQ名称:隐居阿甘)的指示,在“隐居阿甘”组建的QQ群聊内,发布虚假的网红返利信息,待被害人联系时,让被害人先扫码转账,被害人扫码转账后要求返利时,再将被害人信息推送给“隐居阿甘”,由“隐居阿甘”继续实施诈骗。同年6月5日,被告人嵇某及其同伙使用上述方式诈骗固镇县居民杨某(未成年)34866.66元,被害人杨某扫描由刘某喜(另案处理)等人偷拍的广东省东莞市邓某经营的店铺微信收款二维码,将钱转账至邓某账户后,刘某喜等人以1000元的好处费让邓某将该笔钱变现,但被邓某拒绝,后邓某报警,刘某喜等人逃离现场。被告人王某明知“隐居阿甘”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组建的QQ群吸引过粉丝。
另查明,2020年6月22日,河南省卫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被告人嵇某,次日移交给固镇县公安局。2020年7月10日,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林家村派出所民警配合固镇县公安局民警在诸城市林家村镇抓获被告人王某。2020年7月30日,被害人杨某的父亲从固镇县公安局领回人民币3486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嵇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嵇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嵇某、王某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可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