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五河县人民法院7名法官通过了表决任命:陈曦、陈义早、邓武同志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祝国强同志立案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勇同志为双庙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梦华同志为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问志超同志为执行庭副庭长。
7名新任命同志领取了任命书,并现场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