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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引发纠纷,庭前沟通原告撤诉
作者:张彦钱  发布时间:2021-03-08 10:10:38 打印 字号: | |

原告吕某某与被告吕某系父女关系,2021年1月份原告吕某某将被告吕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吕某返还为吕某某保管的人民币21万元。

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承办人拿到案件后先后跟原被告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发生经过,经询问得知,被告保管的钱是多年前被告母亲让被告保管的,被告称该笔款项在母亲生病及父母养老时花掉一部分,现在剩余9万元左右,考虑到父亲年迈,该笔款项被告愿意用于父亲养老看病需要,被告也同意跟父亲及家里的其他姐弟进行认真沟通,共同协商处理好此事。承办人也将被告的想法告诉了原告,毕竟是父女关系,希望他们认真沟通,化解矛盾。经过承办人庭前的认真沟通,原告吕某某以该案是家庭内部事务,希望通过内部家庭沟通处理该案,向法院申请撤诉,最终法院同意原告撤诉,该案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