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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普法】蚌埠中院行政庭组织庭审不搞就案办案
作者: 汝元琼  发布时间:2021-03-12 11:50:24 打印 字号: | |

3月10日下午,市中院行政庭审理一起治安管理处罚二审案件,蚌埠市烟草专卖局1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不长时间的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审理,对旁听人员就地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旁听人员进行法律释明,使他们尝到面对“法言法语”没有一头雾水的惬意。 

该案是夏某驾驶的汽车与张某驾驶的农用四轮机发生追尾,张某的亲戚方某来到现场后与夏某发生口角,并殴打了夏某,方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经过庭审准备、法庭调查等庭审环节,法官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辩论,为前来旁听的人员呈现了一场程序规范、详略得当的庭审活动。 

庭后,审判长就烟草专卖局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了充分耐心的解答,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影响重大,法院在对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审查时更应当全面、审慎,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审判促监督,督促公安机关规范治安行政处罚工作,减少和避免出现程序瑕疵,以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维护法治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前来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亲历庭审对法律和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平,才能收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