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同居关系惹纠纷 子女抚养成问题
作者:李杨  发布时间:2021-03-29 14:56: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于2019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30日举行婚礼后在一起共同生活,至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于2020年10月6日生育一子。同居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张某诉至怀远县人民法院请求非婚生子由其抚养,王某依法承担抚养费和诉讼费。

主审法官受理该案件后,向王某邮寄送达了传票、起诉状等材料。王某收到后主动与主审法官联系,表示两人尚有感情,只是因为生活中的小事发生纠纷,且孩子尚小,希望可以取得张某的谅解,与张某共同抚养孩子,一起共同生活,希望法官可以庭前调解。经主审法官耐心劝导,后张某最终撤回起诉,双方重归于好。张某并表示将于近日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孩子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