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集法庭张志刚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原告许某、顾1(案外人)与被告顾某某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许某、顾1(案外人)承建某工程,后原告向被告顾某某给付订金30000元,之后原告一直未能按期承建该工程,后得知工程已由他人承建,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案件的审理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首先传票的送达就成了一道“难关”,由于原告仅仅提供了被告的地址,传票送达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张志刚经过多次寻找,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随着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知识,被告的态度渐渐发生了转变,从不愿意偿还的消极态度转换为主动偿还的积极态度。庭审时间原定于3月25日,被告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提前退还定金。法官与原告联系后,原告表示同意调解。但又遇见了另一道“难关”,原被告双方对于偿还方式、偿还期限又出现分歧,原告认为该款项已经长达四五年未偿还,被告应该及时退还定金,对此被告表示现在经济困难并且需要负担高额医药费,希望原告给予充足的还款期限,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细致的与原告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三批偿还定金,最终困扰原告多年的定金问题终于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