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固镇法院执行局及时强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26日早上7时许,固镇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着装整齐,列队出发,打响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专项行动的第一枪。
镜头一
羁押车里的“醒悟”:我要给钱,不要往拘留所去了
“别拘留了,我愿意给张某红赔偿金”。这是被执行人张某村坐在送拘途中对执行干警说的一句话。
据了解,申请人张某红与被执行人张某村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二人成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一次性赔偿张某红全部损失。但,法庭上的和解与承诺被执行人并没有兑现。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深知这笔赔偿金对申请人的重要,急申请人所急。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张某村联系,希望张某村能够及时将赔偿金交到申请人手中。承办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张某村联系,希望张某村能够及时将赔偿金交到申请人手中。然而,被执行人张某村以家里没钱等理由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在此之后其对承办法官“避而不见”,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东躲西藏不见踪影。遂案件承办人立即对张某村进行线上银行卡、支付宝等进行查控,线下到其所在村查人找物,均未发现张某村有可供执行财产。
3月26日上午,固镇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首先就驱车赶到了被执行人家中,将正准备出门的张某村依法拘传。
拘传至固镇法院的被执行人张某村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不过是拘传而已,到时候没钱还不是得让他回家。所以,在承办法官对其释法明理时,他一直保持缄默,也没表现出主动给申请人张某红赔偿金的事。承办法官依法对其作出拘留的决定。
下午18时左右,经过核酸检测、体检等一套程序后,夜幕慢慢降临。在将被执行人张某村送拘的路上,执行干警依然没有放弃对其躲避执行行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醒悟。最终,张某村联系家人朋友,将15000元赔偿金交给申请人张某红,其余赔偿金由担保人担保分期履行。
镜头二
前妻:离婚了,还要还钱?前夫:你被拘,我紧随其后
3月26日,被执行人薛某因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被依法拘留,而“东躲西藏”的案件另一名被执行人刘某国(薛某前夫)主动来到法院,称“没有钱还”,遂也被拘留。
申请人杨某诉被执行人刘某国及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并未按照生效法院判决书内容履行,杨某无奈向固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固镇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国、薛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但刘某国、薛某2人置若罔闻,不仅不愿意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面对法院执行,2人也一直躲避不予露面。通过线上线下的查询,承办法官发现刘某国、薛某的银行卡等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3月26日,借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之际,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刘某国的案件再次进行梳理并与申请人联系,确定被执行人薛某最近正好在家。
3月26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薛某依法拘传。拘传至固镇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劝导被执行人薛某主动履行,但薛某显然认为,离婚后的自己没有还款义务,有的只是一句“我没钱,离婚了我不需要还钱”以此逃避执行。薛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依法拘留15日。
而一直找不到人的刘某国在得知薛某即将被拘留之后,主动来到固镇法院,称自己没有钱可还,遂同样被拘留。
此次行动成功拘传7人,拘留5人,执行完毕案件1件,和解1件,共执行到位金额60000元。
“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行动显实效!今后,固镇将继续下大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确保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将执行工作与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