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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显正义 法官表温暖
作者:赵卫生  发布时间:2021-03-31 09:11:20 打印 字号: | |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年龄大、身体残疾、聋哑等一些特殊的被告人很多,遇到这样的被告人,承办法官多会将送达工作和庭审工作开展到被告人家中,这样不但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而且可以彰显温暖。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张某(91岁)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9年11月份,被告人张某在怀远县淝南镇某村自家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20年3月2日11时许,怀远县公安局淝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张某种植的疑似罂粟幼苗,案发。经民警现场铲除并清点,疑似罂粟共计520株。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疑似罂粟幼苗检出罂粟特异性DNA片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且其非法种植的罂粟幼苗在收获前已被全部铲除,降低了社会危害性,有从轻处罚情节,经社区影响评估,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综合各量刑因素遂作判决。

笔者寄语:在农村流传有很多关于“大烟”能治病的偏方,这些偏方是不可取的,有病到正规医院去治疗,不要因此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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