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严峻而普遍的社会问题,如今家庭暴力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近日,固镇法院为一名家暴受害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保护申请人相应权益。
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徐某与被申请人丁某系夫妻。两人于1989年举行结婚仪式,于2012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三观及生活习惯不同,自结婚以来,经常因意见分歧争吵,丁某多次辱骂、恐吓、殴打徐某,甚至到徐某单位及徐某父母处进行威胁,还扬言要杀死徐某。
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立即查证相关资料,认定徐某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及时向徐某的丈夫丁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禁止丁某对徐某及其亲属施暴、骚扰或跟踪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诉讼程序正常运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彰显了司法权威,向家庭暴力亮起了红灯。
在今后的工作中,固镇法院将继续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相融互通,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细做好做实,以人民为中心,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