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4月15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向人民群众发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倡导当事人遵守“三个规定”、依法诚信诉讼、从源头杜绝“三案”的告知书》。
《告知书》载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活动时,应按照“三个规定”要求,不找各级领导干部过问和干预案件;不找司法机关或法院内部工作人员过问和干预案件;不通过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施加影响,倡导一起维护公平正义,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4月15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向人民群众发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倡导当事人遵守“三个规定”、依法诚信诉讼、从源头杜绝“三案”的告知书》。
《告知书》载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活动时,应按照“三个规定”要求,不找各级领导干部过问和干预案件;不找司法机关或法院内部工作人员过问和干预案件;不通过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施加影响,倡导一起维护公平正义,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