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禹会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冯某与被告陈某于2020年11月13日21时许因琐事发生纠纷,后陈某手持铁棍将原告冯某头部打伤。原告冯某受伤后住院救治11天,用去医药费4146元。冯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1、支付医药费4146元;2、误工费3200元(16天*200元/天);3、护理费2436元(174元/天*14天);4、营养费1100元(100元*11天);5、伙食补助费1100元(100元*11天);6、交通费130元;7、精神抚慰就2000元,合计13982元。
2021年3月12日上午开庭前,法官希望双方能握手言和,于是便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签下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被告陈某于2021年3月12日一次性给付原告冯某赔偿金5500元,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协议签订后,被告陈某当庭将赔偿今支付给原告冯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