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张法官办案及时、高效,我几年的补偿款终于拿到了!”原告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道。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法庭成功办理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原告崔某从被告某公司购买化肥,后因化肥给农作物造成了一定损害,原被告就此达成补偿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3600元化肥款,但被告一直未给付补偿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不予给付,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该案件就陷入了“送达难”的情况。在向被告连续送达两次传票等材料后,依然未能成功送达,原告内心万分着急。
2021年4月23日,承办法官张志刚了解情况后,立即和同事一起驱车前往被告所在的固镇县某地。到达目的地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形状、外观极其相似的厂房,仅仅从外观上难以分辨哪处是被告的厂房。承办法官绕着厂房走了几圈后,也不见厂房周围有员工的出现,心想“这次不会还是送达不成功吧?”正当心情低落时,忽然看见远处有几名员工在换岗,于是赶紧上前询问,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被告的厂房,成功送达了传票等材料。
4月29日下午,原告满怀喜悦地来到承办法官的办公室,兴奋地向法官说道:“多亏你们传票的多次送达,被告补偿款给我了,我现在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谢谢您,张法官!”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的办理过程可能不会一蹴而就,但是干警们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就能真真切切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