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蚌埠中院与市教育局联手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作者:卢佳银  发布时间:2021-05-13 16:06:36 打印 字号: | |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蚌埠中院注重听民声、纳民意,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切、本次队伍教育整顿中开门纳谏中反馈的关于加强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建议,在对学校进行有针对性地调研基础上,日前,由蚌埠中院牵头,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施行(下发各县、区法院,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教育党委、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实施意见》依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旨在进一步推进共同推进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权益保护和校园安全防范等工作,多角度强化青少年法治观念,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全市法院系统向全市中小学派设若干名法治副校长,可以采取“1+N”方式(即一个法官对就一个学校或多个学校),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法院不断加大线上法治宣传,不定期制作校园法治教育典型小故事、“民法典进校园”短视频,通过市教育系统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全覆盖式推送,形成线上线下齐抓的格局;全市法院结合开学季,组织法官进校园,给学生讲好“开学第一课”,对低龄学生,侧重于讲好人身安全防范,对于高年级学生,侧重于法律常识传授、警示教育和良好的行为养成;法院利用“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定期邀请中小学校师生、家长参观体验;强化开学季、毕业季、“五四”、“六一”、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常态化节点宣传;点面结合布局未成年人审判法庭,着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全市法院开辟专门场所作为未成年人专用审判法庭,设置相配套的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形成以龙子湖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法院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审判,禹会法院少年法庭、淮上法院少年法庭集中管辖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以及市中院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二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全新布局,使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治宣传与司法保护工作实现职能延伸、业务拓展、点面结合。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法院系统和教育系统分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专班,加强沟通协作,双向确定法治宣传联络员,构建政法部门、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协调协作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一体化推进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人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措施落到实处,并在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加强培育法治校园、平案校园建设先进典型,探索建立全市中小学法治校园建设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