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高某与杜某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离婚后约定,孩子由女方杜某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按月支付,然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高某的母亲生活,且孩子也表示愿意同父亲、爷爷和奶奶一起生活,为了孩子能有稳定的生活环境,从而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高某将杜某起诉至淮上区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家庭纠纷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且孩子已经年满十二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吴昊法官及法官助理赵丹在调解室同孩子做了简短交谈,在交谈中,孩子告诉吴法官,自己想和爸爸、爷爷奶奶生活,但是他也很爱妈妈,很想妈妈,希望可以经常和妈妈见面。
为缓和双方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吴法官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征得双方同意之后,居中调解这起案件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高某与杜某的婚生子抚养关系变更为高某抚养,杜某有权探望孩子,时间、地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均向法院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以后按照法院调解履行义务,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