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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法院:持续开展“五个一批”强制返还大型车辆
作者:徐雅倩 宋家伟  发布时间:2021-06-17 11:10:0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禹会区人民法院在持续开展“五个一批”集中攻坚专项执行行动的路上一直从未停下自己的脚步。

6月15日,禹会法院执行局移交了两台“大家伙”。张某某系某鹰公司及某霖公司的驾驶员,驾驶的2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辆所有人分别为某鹰公司和某霖公司。因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之间存在债务纠纷,2018年9月,在张某某驾驶案涉车辆至某地送货时,在该地某冷库门口,李某带人将案涉车辆强行开走并扣留至今未归还。2020年11月,经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最终判决被告李某返还某鹰公司及某霖公司2辆案涉车辆并支付车辆停运费共计31万余元。但被告李某一直未返还车辆也并未支付欠款,原告某鹰公司和某霖公司遂又来到禹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宋家伟了解到,案涉车辆年检即将到期,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扩大,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后果,2021年6月15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将涉案车辆开来法院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当天,禹会区人民法院“五个一批”集中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和解案件3起。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