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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怀远法院孙冬冬:始终坚持案件质量就是审判工作的生命
  发布时间:2021-06-24 10:42:00 打印 字号: | |




【身边的榜样】

怀远县人民法院龙亢法庭审判员

孙冬冬


孙冬冬,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12月考入怀远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龙亢法庭审判员。获得了2017、2018年度“优秀法官”,2019年“市优秀法官”,2019、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9、2020年度“优秀公务员”, 2021年怀远县五四青年奖章。


在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孙冬冬始终坚持案件质量就是审判工作的生命,追求案件高标准、高质量。一是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前认真审阅卷宗,做好阅卷笔录,力求庭前心中明了,庭审时有的放失,抓住争议焦点,快捷高效地完成庭审程序;二是做到庭审规范化,在审判程序上做足功夫,旁听其他优秀法官庭审,观看个人庭审直播案件,查找庭审中不规范的语言、行为、动作,然后进行相应整改,提高了驾驭庭审的能力。其多次在乡镇进行巡回审理案件,群众普遍评价他庭审技巧娴熟、审理主线明确、程序严谨规范;三是注重案例的收集工作,以典型案例作为指导,做到同类同判;四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审判经验,力求审判经验与业务理论相结合。近三年办结各类民事案件1505件,结案率100%,文书上网率100%,调撤率达60%。

在查出“贰型糖尿病”后,孙冬冬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按医嘱每日注射胰岛素、吃降糖药物坚持工作。坚持自己多干一点,同志们多带一点,为群众多服务一点。工作中运用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通过案件线索排查,甄别存在“虚假陈述”、“妨害司法诉讼”行为的案件四起,并及时予以司法惩戒,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的权威公正。

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更是为群众服务的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桥头堡,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孙冬冬在平时的工作中,对来访群众耐心接待,在接待中传递法治思维,善于使用举例子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治思想。他以微信为平台,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进行线上调解。为了更好的宣传法治,他还在工作之余在辖区内进行扫黑除恶、禁毒、电信诈骗的法治宣传。在午收、秋收两季进行防溺水、防火的宣传,在农村庙会期间进行婚姻、赡养法律知识宣传,在辖区村委会进行巡回开庭,让司法更贴近群众,让群众充分了解法庭工作,依托法治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司法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孙冬冬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第一位置,尤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他以身表率,不仅自己坚持每日一学,还积极带领其他同志一起学习,完成学习笔记50000余字,其所在庭室的教育整顿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自觉做好“头雁”作用,以身表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