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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少年法庭情理法交融化解抚养权纠纷
作者:穆莉  发布时间:2021-07-05 08:02:28 打印 字号: | |

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节日,当日下午,当事人陈某来到蚌埠中院,向少年法庭送来锦旗,感谢法庭多方努力,为其化解子女抚养纠纷。

在陈某诉杨某变更抚养纠纷一案中,陈某、杨某离婚时,已经协议一双儿女各抚养一个,孰料,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因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已经对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时,因婚生女杨某某已将近9岁,主审法官充分倾听了孩子的心声,征求其本人意见;之后又分别数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感情生活现状、经济能力等。最终合议庭经过综合考量,认为婚生女杨某某跟随陈某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依法改判婚生女杨某某由陈某抚养。

蚌埠中院少年法庭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综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用情怀传播司法正能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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