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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弄虚作假骗取“五保”补助受刑罚
作者:邓高昂  发布时间:2021-07-21 15:12: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被告人陈某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明知村民张某不符合低保贫困户、五保户等贫困补助的申请条件,仍然通过伪造张某身份证、户口簿虚报其居民信息的方式为张某申请办理五保户补助,为张某骗得五保户补助金7183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将骗得的张某五保补助金全部退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五保户补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各量刑因素作出如上判决。

“五保”供养等补助资金是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失助人群的“保命钱”,体现了国家对孤寡等失助人群的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在此提醒广大干部群众,要依法依规申请“五保”供养等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用好用实,做到弱有所依、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