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梁某激动地对法官说:“我打了五年的官司,第一次拿钱这么快,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梁某为某新农村建设项目承建方,被告陈某在其处购买一套房屋,并当日签订合同一份。原告梁某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给被告陈某使用,陈某签订合同后只付款103000元,余款未付。梁某多次催要,陈某迟迟不付,无奈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中,法官向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陈某支付原告梁某房款72000元,原告于被告付清房款后七日内配合被告出具被告房屋相应权属证明手续,并将上述手续移交至其村委会。
四天后,陈某带着现金来法院现场履行,原告拿到了房款以后露出满意的笑容,该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3天,从根本上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近日来,淮上法院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行动把群众的司法诉求放在第一位,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