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1年7月某日被告人陈某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路人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报警,警察出警后对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后又带陈某到医院抽血备检,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血样中乙醇含量高达200ml/100mg以上,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陈某虽然有A2驾照但是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所以是无证驾驶,而且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0ml/100mg,两项均是从重处罚情节,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从轻处罚。遂法院判决陈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官提醒:二轮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骑摩托车也应该要取得相应的摩托车驾驶执照,醉酒后骑二轮摩托车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我们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喝酒后既不开车也不骑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