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会区法院通过微信庭审调解解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债务人陈某在2019年底向债权人龚某借款35万元,双方约定于2020年底还清,但陈某至龚某起诉时尚未归还,亦未按期支付利息。案件受理后,本院依法向陈某送达了应诉材料。但临近开庭时,陈某现所在的城市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允许市民出行,本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采用微信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庭审中,通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解决。
通过微信庭审解决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充分体现了我院在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