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离婚对簿公堂,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子女、亲戚都将卷入其中,一起承担不幸婚姻的后果。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在庭审中,婚生子小曹终于看见了分开5年的妈妈,哭着对妈妈说:“别和爸爸分开,可以吗?”
闫某:“不可以,这是我和你爸爸的事情!你不能用自己来绑架我的幸福!”
曹某:“你看孩子的面上,能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闫某:“不可能,我要跟你离婚!”
整个庭审过程,父母对着孩子相互指责,毫不避讳,让一个十二岁的小孩一脸无辜,何其无奈,何其残忍。
怀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闫某与被告曹某依法登记结婚,其婚姻合法有效,依法予以保护。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没有感情的婚姻对双方当事人都是痛苦和煎熬。本案中,闫某与曹某自2016年即开始分居,三次诉请离婚,可见其要求离婚的心意已决。原告闫某与被告曹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依法应准许双方离婚。婚生子小曹也年满8周岁,其自愿随父亲曹某生活,应予以准许,酌定闫某给付抚养费的数额为每月1000元。
所以,对待婚姻,慎重一些,不要任性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