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拖欠的全部货款。
被告刘某于五六年前从原告处赊购建材,经原告马某多次索要,2021年6月22日,被告刘占胜仅支付部分货款,并于当日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未能如约给付货款,原告无奈只好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收该案并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基础,就立即电话联系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和被告进行沟通交流。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官向双方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所欠全部货款。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并当场兑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