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人民法庭成立于1973年,2010年在原址上改建,现辖包集镇、陈集镇、淝河镇、古城镇四个乡镇,辖区人口30余万人,辖区面积536平方公里。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4人,法警1人。包集法庭近三年年均受理案件900余件,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室”,法庭员额法官张志2019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群众身边的“服务员”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包集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始于心、案结事了践于行”,努力在服务理念、服务渠道、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一是配备专人负责立案工作,减少当事人往返县院的在途时间,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诉前调解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热切期待,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减轻当事人诉累。
——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当好群众身边的“宣传员”
为进一步将全民普法引向深处,切实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包集法庭将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并常态化开展。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经常性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接触审判现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目的。另一方面,通过“一村一法官”、学生法治教育课、派发法治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工作,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的心中,让人人都成为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
——重视判后答疑工作,成为群众身边的“贴心人”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包集法庭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行动指南,司法裁判始终坚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群众的朴素情感相结合,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接下来的工作中,包集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的自身优势和前沿阵地作用,更加有积极主动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为开创新时代美好幸福怀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基层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