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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看法庭⑩】怀远法院常坟法庭: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10-12 08:19:19 打印 字号: | |

常坟人民法庭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境内,现辖常坟镇、白莲坡镇、唐集镇、兰桥镇及芡河以南的荆山镇的四个行政村,辖区内总人口30多万。法庭现有干警9名,其中员额制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6名。常坟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长期以来位居怀远县人民法院四个派出法庭之首,连续五年收案数突破一千件,2021年度前九个月,共收案1057件,结案965件,结案率90.87%。

聚焦办案抓主业,发扬传统传帮带。常坟法庭始终筑牢办案阵地,坚持不懈抓好执法办案主业,在办案质效方面有着良好的传承。过去的几年里,先后有杨升、叶小军、张志刚等三名同志在常坟法庭工作期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现任副庭长陆二明2020年度办案数量全院第一,今年前九个月共分案710件,审结639件,结案率90%,分案数、结案数均位列全院第一。同时,积极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为怀远法院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干警,这些干警在不同的岗位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非诉调解解民忧,调判结合促履行。常坟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与辖区内各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充分发挥“叶小军法官工作室”的联系作用,深入乡村前沿,强化基层调解治理,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配合法庭诉中调解。对于审理阶段的案件,以调解为先导,特别是对涉及矛盾突出的和涉及民生的案件。如被告常某夫妇欠两原告各5000元已经十七年,原告联系不到外出多年的被告,索要欠款无果后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被告亲属联系到被告,对被告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后被告即时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撤回起诉。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审理判决,在便民的基础上体现了审判效率。

围绕中心抓宣传,服务群众无止境。常坟法庭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特色和群众法律需求,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法治宣传。2021年共走进乡村、集市、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宣传内容涉及民法典、禁毒、反诈骗、文明祭祀等各种与人民权益保护、乡风文明相关的内容。与辖区村民自治组织对接,选择涉及民生、乡村文明的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坚持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21年共入村巡回审判案件16件。

常坟法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案件质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辖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