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昨天你给我打电话讲张小某起诉我2000元劳务费案件,我同意调解,我想问一下怎么个调解法”?张某某打电话如是说。
“你好,张某某,鉴于你与张小某案件案情简单,案涉金额较少,如果你同意调解,可以通过微信将钱转给张小某,张小某收到钱后,同意撤诉”,承办人答复道。
十分钟后,张某某再次打来电话,称钱已转至张小某微信账号。
“你好,法官,我是张小某,我已收到张某某微信转的2000元,明天我将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谢谢你,法官,真得非常感谢”。
次日,张小某至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并对承办法官一再表示感谢。
该案中,原告张小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叔侄关系,张小某跟随张某某做装修工作已有一年有余,因张小某的同学在北京开了一家装修公司,张小某有意到其同学开的装修公司工作,于是与张某某约定再干半个月就到北京去,结果,约定的次日,张小某就不辞而别,张某某称张小某离开后,延误了工期,自己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气愤之余,拖欠张小某的2000元劳务费一直未付。承办法官阅卷后,鉴于原、被告之间的亲属关系,且案涉金额较少,案情简单,遂庭前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交流,开始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张小某称当初自己不辞而别是因为同学那边急等着自己过去,自己又不好意思向张某某说,怕张某某不同意,后因与张某某发生语言冲突,就一直未解释清楚这件事。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张小某通过微信向自己的叔淑解释了这件事并道了歉,后,张某某打开了心结,原谅了侄子的不辞而别,主动给付了劳务费,张小某撤回了起诉。